【投訴機制】司法機構投訴兩層機制本月16日運作 委員會包括4名社會人士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08/02 15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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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舉能在今年初曾稱,會檢討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司法機構今日公布,新設立的兩層投訴機制,會於本月16日起生效,並委任9人擔任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,當中包括4名社會人士,任期為2年。

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主席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出任,其餘8名成員,有4人為法官,分別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、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、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,以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關淑馨。

此外,有4名社會人士獲得委任,包括前申訴專員劉燕卿、珠海學院校長李焯芬、香港總商會前主席鄭維志及資深大律師馮柏棟。

張舉能表示,委員會成員包括資深法官及不同界別社會人士,形容他們在司法或其所屬的專業及公共服務範疇,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,有助提高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和問責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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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宛彤